焕【huàn】忠半导体【tǐ】新材【cái】料(江苏)有限公司年【nián】产半导体用贵金属粉体 100吨【dūn】等项目环境影响【xiǎng】评价公【gōng】众参与第【dì】二次公示

(发稿日期:2024-9-9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【guó】环【huán】境【jìng】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【píng】价公【gōng】众参【cān】与办【bàn】法》(生态环境【jìng】部令第4号)等法规要求,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。

(一)建设项目概况

项目名称:焕忠半导体新材料(江苏)有限公司年产半导体用贵金属粉体100吨等项目

项目性质:新建

建设地点: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金丝港路512

项目总投资:总投资300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

(二)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

租用【yòng】苏州市吴中【zhōng】区【qū】郭巷街道尹山社区【qū】居民委员【yuán】会位【wèi】于苏州吴中经济开【kāi】发区郭巷【xiàng】街道金丝港路512幢进行生产经营活动,租赁面积为1576平方米。本项目新购置水雾化机1台、离子雾化机1台、电解槽2个、熔炼炉2台等。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半导体用贵金属粉体100吨、金属丝100吨、金属片100吨的生产能力。

(三)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

1)废气:本项目废气经管道/通风橱收集后进入“三级喷淋塔+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”治理后再通过27mDA001排【pái】气筒高空排放;根据上【shàng】述分【fèn】析,本项目【mù】废气处理装置具有【yǒu】可行性,能长【zhǎng】期稳定运行和并【bìng】具【jù】有达标排放可靠性【xìng】。排放的废气【qì】经过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,对评价区环境敏感【gǎn】目标【biāo】影响较小,因【yīn】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【yǐng】响【xiǎng】可【kě】接受【shòu】。

2)废水【shuǐ】:建设项目实行【háng】“雨【yǔ】污分流”制,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【hòu】接入市政雨水管网【wǎng】。本项目生活【huó】污水接管【guǎn】排入河东污【wū】水处理厂集中【zhōng】处理【lǐ】,尾水最【zuì】终排入吴【wú】淞江。对区域【yù】地表水环【huán】境影响较小【xiǎo】。

3)噪【zào】声:建【jiàn】设【shè】项目实施后对【duì】厂区周围声环境产生【shēng】影响的因素主要是各种生产设备【bèi】产【chǎn】生的噪声,由于企业在设【shè】备选型【xíng】过程中充分考虑了【le】声学【xué】指标,尽量选【xuǎn】用低噪设备,设备的安装设计中【zhōng】采用了【le】一系列【liè】减振【zhèn】降噪措施。根据【jù】预测【cè】结果,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达【dá】到《声【shēng】环境质【zhì】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中3类标准要【yào】求。因此,建设项【xiàng】目的实施【shī】不改变原有声【shēng】环境【jìng】功【gōng】能区级别,项目的【de】环境影响可以【yǐ】接受。

4)固【gù】废:建设项【xiàng】目各类【lèi】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【xiào】处【chù】理或处置,不【bú】会对环境产生直接影【yǐng】响。

(四)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

项目符合【hé】国家产业政策,厂【chǎng】址符合总【zǒng】规和产业【yè】规划要求;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,可【kě】实现污染【rǎn】物达标【biāo】排【pái】放,对环境污【wū】染【rǎn】贡献值小,影响小,污染物【wù】排放总量基本能适【shì】应环境功能级别【bié】,可维【wéi】持环境质量【liàng】现【xiàn】状;能满足清洁生产要【yào】求;经济损益具有【yǒu】正面效应,项目能【néng】得到公【gōng】众的支【zhī】持。因此【cǐ】,本项目在认【rèn】真【zhēn】落【luò】实本报告书【shū】提出的环保治理措【cuò】施后,具有环境【jìng】可行性。

(五)征求意见查阅方式

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登陆http://www.sr-exchange.com/苏州建设项【xiàng】目环【huán】保信息【xī】网查阅【yuè】环评报告书(征【zhēng】求意见稿【gǎo】),如需要【yào】查询环境影响报告【gào】书(征求意见稿)或需要索取【qǔ】补充信息的该【gāi】项目【mù】公众,可与联系人联系。

(六)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
(一)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

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【shì】建设项目所在【zài】地【dì】周围的、关注本【běn】项目【mù】建设的公众,征求【qiú】对本【běn】项目环【huán】境保【bǎo】护方面的【de】意见,非环境保护【hù】方面的内容不【bú】在征【zhēng】求范围。

(二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
1、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;

2、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;

3、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;

4、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;

5、您【nín】对建设项目建设的【de】态度以及对【duì】建设项目在【zài】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【hù】方面的【de】要求和意见。

(七)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

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【gè】工【gōng】作日【rì】内,通过来访、信【xìn】函、电话【huà】、电子【zǐ】邮件的方式,将填【tián】写的公众【zhòng】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。

(八)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名称:焕忠半导体新材料(江苏)有限公司

联系人:

联系电话:13901462610

电子邮箱:1441136746@qq.com

设单位地址: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金丝港路512

 

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。


附件下载 : 焕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.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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